1.谈心谈话对象包括学院各行政处(室)、各系部的干部、后备干部及涉及干部工作相关人员。
2.根据工作需要,可适当扩大谈话工作人员范围。
3.在干部工作变动、职务升降、退(离)休、受表彰、奖励或批评、工作或个人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产生思想问题、发现干部在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方面存在问题、职工群众反映较大、需向本人通报情况转达意见、以及发现其他有关问题时,应及时安排谈话。
4.应坚持党性原则,掌握以诚相见、耐心细致、实事求是的方法,并注意谈话效果。要通过谈话真正起到疏通思想、激励鼓舞、解决问题、增强团结的作用。
5.谈话需填写《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谈心谈话记录单》并保存在干部档案内。
6.谈话环境应选择较为僻静的场所,注意人员回避。
中共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
2022年12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