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意见收集
通过设立公开意见箱、公开电话,根据工作需要,适时召开座谈会、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,收集广大党员、干部、群众的提出的意见、建议及反映的问题。
二、意见处理
1.处理原则:对党员、干部、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,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进行反馈;对重要意见和建议,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。每月将收集整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推送至党政办,由党政办负责监督整改落实。
2.处理时限:组织部收集到的对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意见、建议及问题,须在承接后7日内直接答复意见、建议及问题的提出或反映人。情况复杂,确实不能在短期内办理答复的,应向分管领导报告,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;组织部无法办理的问题应逐级向上级领导请示,同时做好意见、建议及问题提出人的解释工作。
三、意见反馈
对党员、干部群众对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意见、建议及问题的处理结果,要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,并进一步听取意见。严禁出现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、建议及问题推诿扯皮、置之不理现象,坚决杜绝对意见、建议及问题提出人呢进行打击报复。
四、意见记录
意见、建议及问题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,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意见、建议及问题应采取走访、座谈、通报情况等方式,加强与党员群众的沟通联系,虚心听取党员群众意见,努力提高意见和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度。
中共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
2022年12月14日